一、新增酒类制品类目卖家准入及清退规则,规则全文:
第四十八条 酒类制品类目,是供符合特定条件的淘宝网卖家发布该类目所属商品的网络交易平台。
卖家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加入酒类制品类目:
(一)卖家需具备有效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二)未在近三个月退出该类目;
(三)符合类目运营要求。
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即被酒类制品类目清退:
(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
(二)卖家未在其《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到期后的30天内更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信息。
有点不明白,希望小二能解答,谢谢!
1:实体店卖家网店集市店可否持酒类零售许可证上传申请该类目?
2:申请成功后对发布酒类制品还有否只能最多3件的限制?